为还40多万赌债,这个“95后”小伙非法集资4.2亿!

时间 : 2023-07-03 16:34:14 来源 : 红星新闻

一个出手阔绰的年轻人

在看到合适的房子后

当即支付了150万元定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资金周转出现问题

便爽快地将全部定金

当作违约金赔给房主

房主心动于他的生财之道

却不知自己已经陷入骗局

……

赌场失意后制造投资骗局

2018年

瞿某因网络赌博

欠债40多万元

2019年下半年开始

瞿某便向身边的年轻朋友宣传

自己有途径可以从某公司

拿到内部一手新式高档手机

拿货价比市场低很多

劝说朋友们投钱

并承诺会有丰厚的利润

通过口口相传

许多人开始在瞿某这里投资

瞿某从市面上大量收购新手机

再以每部低于市场价

100元至500元的价格

卖给投资人

就这样

瞿某利用后面的投资款

支付前面投资款的利润

和采购手机的亏损

短短两年内

获得了高达4.2亿元的资金

在逃期间仍化名作案

2020年底

瞿某的骗局被戳破

2021年4月

瞿某因非法集资

被列为在逃犯

然而,逃跑的瞿某故技重施

化名“郭金”

与此前的被害人之一谢某角色互换

由谢某出面找投资人

谎称可以以低价拿到手机卖给下家

继续骗取投资款

经查

谢某和瞿某二人

合计骗取3名被害人

共计477万元

涉嫌诈骗罪

2022年9月

瞿某和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2019年至2021年

瞿某向42名不特定对象

非法集资4.2亿元以上

后因资金链断裂

导致无法返还的资金

达1.6亿元以上

检察官认为

瞿某的行为实际属于

“以新还旧”“击鼓传花”式的庞氏骗局

一旦后续无新的投资款项进入

就无法偿还所吸收的资金及利润

近日

浙江省永嘉县检察院

以涉嫌集资诈骗罪、诈骗罪

对瞿某提起公诉

以涉嫌诈骗罪对谢某提起公诉

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检察官说法 ·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都是以诈骗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二者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不同特点。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集资诈骗罪则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给付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标签:

相关阅读

X 关闭

X 关闭

热门文章